在撰寫碩士論文期間,我訪談了幾位不同背景的催眠師。
有些在催眠非常不普及的早期,曾經被外界誤認為是「詐騙」或「怪力亂神」。
在我自己的經驗裡,也曾經被個案的伴侶認為詐騙而當面羞辱,面對這樣的委屈,當時年紀輕不知如何應對,只能默默承受。
所幸大多數遇到的人是友善的,只是對催眠的認知存在落差,不是以為催眠是「讓人睡著」,就是以為是「控制他人」的技術,我想多少是受到舞台表演的影響。
事實上,催眠是一種「意識狀態的轉換」,透過注意力的改變,影響人的感知與內在經驗。
因此催眠可以被運用在不同領域,並發展出不同的應用方式。甚至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,到處可見類催眠的情境。
從臨床的角度來看,催眠常被用於生理與心理治療輔助,例如:情緒調整、習慣改變、自我探索與經驗覺察等。
從靈性的角度來看,催眠常被用於前世回溯、宇宙或靈界探索,例如:元辰宮、阿卡西、高我訊息、與神靈或往生親友連結等。但這類的應用無法被當作外在事實去驗證。
如果把視角拉遠一點,其實在人類歷史中,早已存在許多類似的意識運用方式,例如:宗教儀式與靈媒文化。都是透過節奏或儀式的引導,讓人進入不同的意識狀態。
所以我說學過催眠的人,大概都能理解大部份身心靈課程的運作基礎原理。
然而,將近20年催眠實務經驗的我,無論用哪個角度來看待與應用催眠,始終堅持以面對面的方式進行深度催眠,對於線上催眠抱持著保留的態度。
因為當個案出現強烈情緒反應、特殊經驗,甚至遭遇靈性能量干擾等狀況時,現場陪伴與即時處理的重要性,往往遠高於催眠技術本身。
文:Michelle YANG
圖:AI